释义 |
法律分析:没有欠条,如果可以通过其他的方式来证明双方存在债务关系,也是可以追讨回债务的。 如果对方认可双方存在债权债务,且承诺予以返还,则能追回。如果没有欠条及其他证据,在双方确认该债权时,可以通过电话录音等手段固定证据。如果对方不认可,没有欠条,则需要有证据证明该债权的存在及你享有该债权。没有欠条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举证原则,你主张享有债权,就应该负有举证责任,证明该债权,倘若无法证明,则有可能有承担败诉的风险。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