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配偶意外死亡赔偿给谁 |
释义 | 如果老公意外死亡,赔偿金在扣除了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了被扶养人利益之后,由其直系家属拥有,即配偶、父母、子女。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方式:丧葬费用于处理死者丧事;亲属的抚恤金直接发放给死者生前所供养的亲属,其余部分可按照遗产处理。 一、职工工亡的供亲属抚恤金谁有份 死者的直系亲属都可以领取抚恤金。具体理由如下: 关于遗产,我国《民法典》规定遗产是被继承人生前合法取得并在其死亡时实际存在的财产。继承产生于死者死亡之时,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家具、生活用品及其他合法财产,在死者死亡时转化成可供合法继承人继承的遗产。而死亡抚恤金的性质,则是死者所在单位给予死者近亲属和其生前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和精神抚慰,产生于死者死亡后。因而,死亡抚恤金是基于死者死亡而发放的抚恤金,有一定精神抚慰的性质。所以,死亡抚恤金不属于遗产的范围,不能作为遗产以遗嘱的形式加以分配。 目前,对于死亡抚恤金的分配原则在立法上没有明确的规定,首先,死亡抚恤金既然不是遗产,不能按《民法典》对遗产分配的规定加以分配。其次,死亡抚恤金带有精神抚慰的作用,特别是用来优抚那些死者扶养的或生前对死者照顾照料的人。所以,抚恤金是死者生前所在单位给予死者家属的具有慰问和经济补偿性质的费用,按职工死亡时家属的具体人员来给付,抚恤金的给付对象应该为死者家属, 具体分配参考《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二、丧葬费和死亡抚恤金能否作为遗产继承 不可以。 丧葬费和死亡抚恤金不属于我国《民法典》所规定的遗产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实际支付的丧葬费超过单位给付的数额时,超过部分不能从死亡抚恤金中扣除。剩余的丧葬费、死亡抚恤金可参照遗产继承,但须照顾依靠死者生活而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具体理由如下: 1、抚恤金、丧葬费不是遗产。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可以依法转移给他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2、死亡抚恤金是公民所在单位在公民死亡后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给死者近亲属或抚养人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具有一定精神抚慰的内容。 3、丧葬费是对死者近亲属处理死者丧葬事务时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一般包括运尸费、火化费、告别仪式费、购买骨灰盒费、骨灰存放费等。 三、父母车祸死亡赔偿金怎么继承 父母的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而是对死者近亲属的一种补偿慰问金,所以不能按照遗产处理,但可以参照遗产进行分割。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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