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户籍可以再上海办离婚么 |
释义 | 外地人不可以在上海办离婚。离婚手续应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可以是男方户口所在地,也可以是女方户口所在地,但不能是两者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地方。一般来说,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要求夫妻双方必须要一起到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签订离婚协议书,商量好财产分配,孩子抚养等问题,这是比较好的、快速的离婚手段。但如果协商不成功,夫妻双方无法聚到一起,就只能是起诉离婚。也就是说,异地离婚只能起诉离婚。 一、在异地有什么办法可以离婚 要想在异地离婚,可以诉讼离婚。离婚手续应在户口所在地办理。但是有的夫妻常年居住在异地生活工作,感情不和离婚时,不可以在异地办离婚。协商不成的,可以在被告方居住满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所在地,进行起诉离婚。也可以提供双方居住满一年的证明,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在异地只能是起诉离婚。 二、离婚要到结婚的地方办理么 离婚不一定要去当时结婚的地方办理。离婚地与结婚地可以不同,但是都必须属于夫妻中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在协议离婚中,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只要去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都可以办理离婚。例如结婚时是在男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的结婚登记,离婚时也可以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在异地是不能办理离婚的,异地离婚只适用于诉讼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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