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共同借款人在什么情况下不用承担
释义
    

法律主观:
    


    共同借款人未使用借款要承担偿还责任。法律规定,有共同借款人的债务为连带债务,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对全部债务履行清偿责任。也即共同借款人对债务承担的是连带偿还责任,即使其没有使用借款,其仍有偿还全部债务的法定义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6 14:1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