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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流程是怎样的
释义
    本文介绍了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流程和租赁合同到期后的处理方式。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如果没有续签合同,则默认无固定期限租赁合同关系,房东可以随时终止合同关系,并要求房客搬离。如果原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租客不续租,则应立即搬离,否则房东可以要求房客支付房租,房子拆迁时,可要求房客立即腾房。文中还介绍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概念及其特点,以及租赁合同违约责任的相关规定。
    法律分析
    一、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流程:
    1. 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需同时到当地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大厅办理。
    2、若其中有一方无法到场,无法到场者需委托第三方前来办理,还需提供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并提供如下资料:
    (1)出租方:
    ①房产证验原件收复印件(若房子已抵押,需提供:抵押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抵押合同中约定出租需银行同意时附带银行出具的同意出租涵)。
    ②业主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书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③出租屋流动人口综合管理责任书(社区工作站领取)。
    (2)承租方:
    ①承租方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书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二、租赁合同到期了怎么办
    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签的应搬离。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没有续签合同,但租客仍然继续居住,那就表示双方默认了两者间的无固定期限租赁合同关系,也就是说,一方可以随时终止终止合同关系。如果原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租客不续租的,应立即搬离,如果继续居住的,房东可要求房客支付房租,房子拆迁时,可要求房客立即腾房。
    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租赁合同未到期的,应对租客予以相应的补偿。
    三、租赁合同违约责任
    1、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负责修理;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3)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规定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应负责赔偿损失。
    2、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拖欠租金达到一定期限(私房租赁为6个月)的,出租人得解除合同。
    (2)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合理损害的,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3)擅自转租、转借、换租房屋或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得请求支付违约金。
    结语
    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流程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需同时到当地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大厅办理,若其中有一方无法到场,需委托第三方前来办理,还需提供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并提供出租方和承租方的相关资料。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没有续签合同,但租客仍然继续居住,就表示默认了两者间的无固定期限租赁合同关系。如果原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租客不续租的,应立即搬离,如果继续居住的,房东可要求房客支付房租,房子拆迁时,可要求房客立即腾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租赁合同未到期的,应对租客予以相应的补偿。出租人的违约责任包括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情形,未按合同要求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的情形,以及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规定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情形。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包括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情形,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的情形,以及擅自转租、转借、换租房屋或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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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8: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