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捐遗体没有补助。人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意捐献遗体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订立遗嘱。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条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利诱其捐献。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前款规定同意捐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订立遗嘱。 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