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体制内醉驾怎么处理 |
释义 | 体制内醉驾的处理方法如下: 1、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2、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宣告缓刑)的,予以开除; 3、因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罚的,一般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醉驾的处理流程如下: 1、凭执勤民警开具的罚款单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违法处理大队业务窗口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行政处罚决定书; 2、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违法行为地车辆管理所进行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教育; 3、参加考试,考试合格的发放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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