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住院病人并没有被要求住院十五天后就得出院。患者的住院天数和治疗费用,应由医疗机构根据患者病情做出专业判断。如果在患者尚未达到出院标准即要求其出院是违法的,患者及其家属可以进行投诉。 法律客观: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定点医药机构违反服务协议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可以督促其履行服务协议,按照服务协议约定暂停或者不予拨付费用、追回违规费用、中止相关责任人员或者所在部门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直至解除服务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员有权进行陈述、申辩。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违反服务协议的,定点医药机构有权要求纠正或者提请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协调处理、督促整改,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