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单价合同可增补漏项,总价合同一般不允许。合同可以约定漏项金额达多少才允许增补,否则需要双方协商处理。招标人提供信息不全或错误可申请增补,否则看漏项金额是否超出利润或承担范围,超出可协商解除合同。 法律分析 1、如果是单价合同,一般情况下允许增补漏项,但总价合同通常不允许增补,合同通常会视漏项为让利。 2、如果合同有约定,依据约定处理漏项,如约定漏项金额达到一定数额就可增补。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则需要双方协商处理。 3、如果漏项是由于招标人提供的不完整或错误信息导致的,可申请增补。如果漏项仅是投标人的失误导致的,则需考虑漏项清单的造价是否超出利润或投标人可承担的范围,若超出,则合同视为重大误解,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根据施工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二)投标人须知; (三)合同主要条款; (四)投标文件格式; (五)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六)技术条款; (七)设计图纸; (八)评标标准和方法; (九)投标辅助材料。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用醒目的方式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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