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会不会强行判离婚 |
释义 | 不会的。法院强行判决离婚是有违司法精神的,法院作出的判决必定要有法所依,有证据的支持,不能出现强行判决的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法院会强行判离婚么 满足下列条件经法院调解无效的会准予离婚: 1、当事人主动要求离婚; 2、双方感情破裂。即存在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等情形; 3、其他条件。 哺乳期离婚会不会判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女方处于哺乳期的,男方提出离婚是不可以的。但是,在女方哺乳期期间,如果女方有重大错误,或因婚后与人通奸怀孕,或者分娩期间与人乱搞两性关系等,男方可以提起离婚,人民法院查明属实,可以受理该离婚案。女方可以在哺乳期离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女方可以提出离婚。如果女方决意要在哺乳期离婚,经法院审理查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的,法院依据事实情况可以判决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谷会肖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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