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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告知书可以复议吗
释义
    不服行政处罚可以复议。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处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1、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60日内,在提出复议前应确认在合法期限内。
    2、撰写行政复议申请书,提交时须一式三份。
    3、搜集复议所需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材料。
    4、到法定复议机关(一般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机关或者政府)提交复议申请和相关材料,当面提交或邮寄均可。
    行政复议其特征主要有:
    1、行政复议以行政争议和部分民事争议为处理对象;
    2、行政复议直接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
    3、行政复议以合法性和合理性为审查标准;
    4、行政复议以书面审理为主要方式;
    5、行政复议以行政相对人为申请人,以行政主体为被申请人;
    6、行政复议以行政机关为处理机关。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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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7 0:1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