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岁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
释义 | 1。由父母、收养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 2。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法律快车提醒您,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核和审批手续,受理窗口为派出所的应同时将已审批的材料移交受理地派出所,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3。受理地户籍窗口凭公安分局户政部门的批件当场办理变更手续。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 2、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署意见,派出所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16岁以下人员变更名字,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姓氏: 1。因血缘关系在父姓或母姓之间变更的; 2。因收养关系变更姓氏的; 3。因涉外婚姻关系变更姓氏的; 4。因父母离婚或者再婚变更姓氏的; 5。妇女原冠夫姓申请去掉夫姓; 6。因其他特殊原因需变更的。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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