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西安临时性管控措施 |
释义 | 西安临时性管控措施如下: 1.公众娱乐休闲场所(KTV、网吧、酒吧、棋牌室、剧本杀、密室逃脱、足浴店、洗浴中心、蒸拿房、茶馆等)、人员聚集经营性场所(健身房、体育馆、瑜珈馆和各类培训、中介机构等)、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室内景点、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等)和农村集贸市场暂停营业1周。监所、福利院、养老机构等特殊场所封闭管理。 2.全市各餐饮单位(含饮品店、小吃店、早餐店等,不含宾馆、单位内部食堂)暂停堂食1周,严格落实扫码登记等制度,可提供到店自取、网络或电话等外卖订餐,实施“无接触式”配送服务。 3.严控人员聚集,1周内暂不举办大型会议、各类线下培训,严控群体性活动。实行“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所有宗教活动场所(含民间信仰场所)暂时关闭,暂停一切宗教活动。 4.中小学、幼儿园提前放假,高校实行封闭管理,培训机构暂停营业1周。 5.全市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小区、公共场所、交通工具、室外景点、餐饮单位(外卖)、商超市场等场所要严格落实扫码、测温、规范佩戴口罩、通风消毒等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三条规定,我国的法定传染病根据传染病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分为甲、乙、丙3类。其中,甲类传染病包括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包括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丙类传染病包括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等。对于法律规定以外的其他传染病,根据其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需要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并予以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有关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分为特别重大(一级)、重大(二级)、较大(三级)和一般(四级)四个等级。其中,一级响应属于最高级别的响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六条第一款 国家和社会应当关心、帮助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救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五十七条 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公民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属单位的指挥和安排,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积极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