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没有进行注册过的普通商标,因为没有经过正规的认证手续流程,所以是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可以自己来使用,在使用的过程中商标如果被他人先行一步进行该商标的注册,那么自己在使用的过程中是不能扩展范围的,还要承担随时被他人起诉该商标的风险。对于已经注册过的商标,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好处就是可以实现跨类型的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六条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第五十八条 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