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期限等,由双方平等协商决定。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土地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剩余期限;如果采用出租方式进行土地流转,根据合法法的相关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 一、国有土地可以租赁吗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该期限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属于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所以除特别主体意外,其他一般主体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不得超过20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租地年限30年是否合法 土地租赁合同签了30年是无效的,并且签订的合同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才具有法律约束效应。法律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三、农村土地能出租给村民吗 农村自己的房屋和承包地可以出租给外地人。但要符合以下条件:农村居民拥有所有权的房屋,可以出租给外地人使用,但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的租赁期限无效。农村居民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土地可以出租给外地人耕种,但仅限于用于农业目的,不得进行非农业建设;出租期限不得超过土地承包合同的剩余期限,超过承包合同剩余期限的无效;另外,在同等条件下,本村村民具有优先承租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