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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务人是指什么有哪些权利义务
释义
    本文介绍了债务人的定义及其权利和义务,债务人可以是公民、法人或国家,债务人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并可以要求债权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债务人的义务可以转移给第三人,但需经债权人同意,并且债权人行使债权人代位权时,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这种债权转移视为债的转移。
    法律分析
    一、债务人的定义及其权利和义务
    债务人,相对于债权人而言,指的是在借贷关系中负有偿还债务义务的人。债务人需要遵守法律或合同、债权人契约等规定,按时偿还借款给债权人。同时,债务人也有权要求债权人提供相应的担保,以保障自己的债权不受损失。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
    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
    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
    二、债务人的义务转移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给第三人。
    三、债务人的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这一规定表明,债权人行使债权人代位权所作的代位权诉讼一经法院确认成立,就所确认的债款数额,次债务人向债权人负有直接清偿的义务和责任,原来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而在债权人与次债务人之间形成了一种新的且为生效判决所确认的债权债务关系。这显然是一种债的转移,即由债务人对债权人所负的债款数额转嫁为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该债款数额。在债权人进行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在取得了向次债务人主张债权清偿权利的同时,却丧失了原本既有的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主张和清偿权利。这样,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最终后果,不仅没有使债权人在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基础上拓展到次债务人的责任财产范围内,反而使债权人的债权权利的实现又处于一种新的风险境地,甚或增添、扩大了债权人的债权风险。
    拓展延伸
    债务人的义务转移需要经过债权人同意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因此,债务人的义务转移需要经过债权人同意。同时,《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了债权人可以随时就其发生的债权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符合该条规定的债权人可以不受债务人同意,直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
    结语
    债务人的义务转移需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而债务人的法律规定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债权人行使债权人代位权所作的代位权诉讼一经法院确认成立,就所确认的债款数额,次债务人向债权人负有直接清偿的义务和责任,原来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而在债权人与次债务人之间形成了一种新的且为生效判决所确认的债权债务关系,即债的转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督促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2001-01-08)\t第七条\t债务人对债权债务关系没有异议,但对清偿能力、清偿期限、清偿方式等提出不同意见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0-12-29)\t第四百二十八条\t人民法院收到债权人的支付令申请书后,认为申请书不符合要求的,可以通知债权人限期补正。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04-02)\t第四百二十六条\t人民法院收到债权人的支付令申请书后,认为申请书不符合要求的,可以通知债权人限期补正。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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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9:4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