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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北京结婚证办理需要什么证件
释义
    本文主要介绍了申请北京结婚证需要提交哪些证件以及相关法律知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需要出具本人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而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则需要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以及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法律分析
    一、申请北京结婚证需要提交哪些证件?
    (1)本人需要提交户口簿和身份证。
    (2)需要签署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相关法律知识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结语
    申请北京结婚证需要提交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并签署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相关法律知识表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需要出具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和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需要出具本人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九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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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0: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