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早在1926年8月,中央扩大会议就通过了关于《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这也是中共颁布的第一个惩治贪污腐败分子的专门性文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五十二条 国家监察委员会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一)对于重大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被调查人逃匿到国(境)外,掌握证据比较确凿的,通过开展境外追逃合作,追捕归案; (二)向赃款赃物所在国请求查询、冻结、扣押、没收、追缴、返还涉案资产; (三)查询、监控涉嫌职务犯罪的公职人员及其相关人员进出国(境)和跨境资金流动情况,在调查案件过程中设置防逃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