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营业税(税率5.65%卖方缴纳) 根据2010年房产新政,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宅按照全额征收营业税,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5年的非普通住宅或者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5年的普通住宅按照两次交易差价征收营业税,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5年的普通住宅免征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税率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卖方缴纳) 征收条件以家庭为单位出售非唯一住房需缴纳个人房转让所得税。在这里有两个条件①家庭唯一住宅②购买时间超过5年。如果两个条件同时满足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都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3、印花税:(税率1%买卖双方各半) 不过从2009年至今国家暂免征收。 4、契税:(基准税率3%优惠税率1.5%和1%买方缴纳) 征收方法:按照基准税率征收交易总额的3%,若买方是首次购买面积不足90平的普通住宅缴纳交易总额的1%,若买方首次购买面积超过90平(包含90平)的普通住宅则缴纳交易总额的1.5%。 5、测绘费 6、二手房交易手续费总额 住宅6元/平米*实际测绘面积,非住宅10元/平米 7、登记费:(工本费) 80元,共有权证:2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