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公益性赠与债的撤销权能否行使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对公益性赠与债的撤销权不可以行使。该笔赠与是公 益性质的,债权人不能行使自己的撤销权。债务人在 客观上实施危害债权的行为。该危害债权的行为,是 指在客观结果上将导致债务人财产减少或负担增加, 因而妨害债权实现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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