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办理收养登记的收养关系是否成立 |
释义 | 未办理收养登记的收养关系不成立。收养应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民政部门应公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签订收养协议并办理收养公证。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父母子女关系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规定。收养关系可协议或诉讼解除,解除后权利义务关系消除或恢复。 该内容由 王雨露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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