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在理解举证责任概念的基础上,就会涉及举证责任如何分配的问题。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该法条是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即我们通常所说的“谁主张,谁举证”。(二)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举证责任倒置是举证责任分担的特殊规则。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但特殊情况下一方提出主张由对方负责举证,即举证责任由一方当事人转换给另一方当事人。需要注意的是,举证责任倒置要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散落于民商事领域的多部法律之中,在此做归纳总结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