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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单方允诺具有哪些法律性质
释义
    单方允诺的法律性质:
    1、单方允诺是表意人单方的意思表示。
    2、单方允诺的内容是表意人为自己单方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
    3、单方允诺一般是向社会上不特定的人发出。
    4、单方允诺之债在相对人符合条件时才发生。
    一、口头承诺有证据不履约怎么解决
    口头承诺有证据不履约可以起诉。
    1、口头形式的法律行为理论上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对双方当事人是有效的,但是如果受害人要进行诉讼证明就比较困难,证据效力几乎没有。
    2、口头承诺如果构成单方允诺或者构成合同双方合意,那么此行为可以认为是合同行为。
    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二、形成权的特点是什么?
    形成权的特点如下:
    1、行使表现为单方面行为,即一方可以单独行使权利,不需要另一方做出某种辅助行为或共同行为;
    2、单方意思表示到达对方后生效,因此,行使形成权意味着可以撤回但不能撤销;
    3、形成权不能与所附原权分割而单独转让;
    4、形成权的存在有一定的除斥期,不得附条件和期限。
    形成权是指根据权利人的单方面意思表达,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法律关系的权利,形成权的种类主要包括解除权、变更权、追认权、撤销权、赠与撤销权、选择权、抵销权、继承权抛弃和介入权。
    三、债权债务关系有哪些
    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将债权债务关系做不同的分类。以债发生的原因为标准,可以分为“意定之债”和“法定之债”;“意定之债”又可以分为“合同之债”和“单方允诺之债”;“法定之债”则可以细分为: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缔约过失之债等。按照债的标的物不同,还可以把债分为财务之债、劳务之债与货币之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四条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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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4:4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