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不礼让行人扣分 |
释义 | 以下情况不礼让行人扣分: 1、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2、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如果机动车未礼让的,将给予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违规驾驶行为如下: 1、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3、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的; 4、挪用、转借机动车牌证或驾驶证的; 5、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离带掉头、转弯的。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1、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2、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 3、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4、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5、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6、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 7、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8、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的; 9、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10、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四)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 (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六)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 (九)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十)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者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十三)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四)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五)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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