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补办的身份证可以让别人代替去取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的,需凭办理凭条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注:如办理身份证时未登记委托领取,在领取时系统仍需要录入指纹并凭本人指纹领取)。领取证件时须由公民到户籍窗口进行证件核验,无法到场的由同户成年直系亲属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居民户口簿、委托书、代领人居民身份证到派出所领取身份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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