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死亡注销户籍需提供材料如下: 1、单位,村、居委会,出具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信; 2、居民户口簿; 3、死亡人居民身份证; 4、死亡医学证明或者司法部门的死亡鉴定书、法院的宣告死亡判决书。 非正常死亡的公民,根据公民直系亲属的申报,提供公安部门出具死亡证明、死亡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注销户口。社区民警应及时掌握情况,督促社区内常住人口为死亡亲属注销户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