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在举证过程中若需要补充或修改证据材料,需得到对方的同意或者经过法院许可方可进行。但若是在限制举证期间内,当事人未举证完毕,可以在期限届满前自行补充或修改。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补充证据的,应当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经过人民法院许可。举证期限届满后发现证据确有遗漏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补充。”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证据确有需要补充或者更改的,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认为需要的,可以准许。当事人可以在限制举证期间内自行补充或者补正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