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产科一般是不可以走医保的,但是可以使用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可以报销的费用包括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两个部分。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在生育过程中产生的检查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可以申请报销,超出报销部分的费用需要由参保人员个人支付。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