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您好,首先还是了解一下男方起诉离婚时提出的诉讼请求与事实和理由,其主张的依据是什么;事实情况下是否有一方是过错方,能否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一方成立过错方的,另一方有权提起损害赔偿;或者对方有其他隐匿财产等行为也是可以不分或者少分的条件;具体的情况还是需要看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第四十六条 【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四十七条 【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等】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