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违章建筑怎样认定 |
释义 | 下列情况认定为违章建筑:1.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2.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3.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建筑。4.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5.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 一、宅基地确权截止时间规定是什么 宅基地确权截止时间是根据当地政府部门安排决定。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农村房屋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房屋享有使用、占有、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在地类管理上属于(集体)建设用地。 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建造并保有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用益物权。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如下特性。 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原则上限于农村居民。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界定为宅基地使用权人。在现行规则之下,宅基地使用权人是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宅基地使用权的客体具有特定性,限于集体所有土地。宅基地使用权的客体界定为集体所有的土地排除了在国有土地上设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可能性。 3、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具有特定性,仅限于依法建造并保有个人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界定为占有和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农村村民所建住房以及与居住生活有关的其他建筑物和设施,如住房、车库、厕所、沼气池、牛棚、猪圈等。 4、宅基地使用权的初始取得具有无偿性。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的权利,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偿取得、无偿使用。 5、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期限限制。我国现行法律没有对宅基地使用权的期限进行限制性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不因期限届满而消灭。因此,宅基地使用权是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用益物权。 二、价格怎么看征地补偿金 1.实行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2.计算公式分别为:(1)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等于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乘以被拆迁居住房屋建筑面积。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区分房屋结构、等级分别计算合并补偿。(2)宅基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等于宅基地综合补偿单价乘以核定的宅基地土地补偿面积。3.实行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的安置面积按照以下标准核定:被拆除房屋的批准建筑面积低于25到30平方米每人的,按人均25到30平方米核定;在25到60平方米每人之间的,按批准的建筑面积核定;超过60平方米每人的,按人均60平方米核定。2人以下(含2人)的户,按2人核定;已婚并达到法定育龄夫妇尚未生育子女的按3人核定。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合并计算房屋建筑面积。4.实行农民自建,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村镇规划,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建设。(一)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尚有宅基地,可以安排宅基地给被拆迁人自建住宅或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住宅。如由被拆迁人自建,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按照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给予补偿,对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给予补偿;如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住宅,拆迁人按本规定第九条的有关规定给予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偿,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建成的安置房分配给被拆迁人。(二)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尚有农用地,可转为非农建设用地供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安置住宅的,由拆迁人依法办理集体土地征收、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等手续和支付相关费用,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给予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77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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