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军人的财产的分配:军人的伤残补助金、伤亡保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其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依法不予分配,仍归军人个人所有。而对于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这些费用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