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者如何相互作用? |
释义 | 知识产权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关系:法律性质、保护利益、侵权、客体及权利内容、维权主体存在差异。知识产权是私权,维权主体是权利人,国家机关消极介入;反不正当竞争法公法性,国家机关积极介入。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权利。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时效为2年,超过时效需停止侵权并计算损害赔偿。知识产权是经过注册并属于个人的,未经同意不得商业使用。 法律分析 一、知识产权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关系 (一)法律性质的不同。 (二)保护利益侧重不同。 (三)侵权方面的诸多不同。 (四)客体及权利内容不同。 (五)维权主体的区别。知识产权是一种私权,一般情况下的维权主体是权利人本人,而国家机关仅仅起一种消极的作用,不主动介入权利的争议解决过程。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公法性决定了国家力量直接介入争议的处理,国家机关在此的作用是积极的、主动的。虽然二者这一差异正在逐步缩小,但不可否认目前一段时期内,它还是存在的。 《商标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促使生产、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制定本法。 二、知识产权有无诉讼时效 有,侵犯知识产权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 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的权利人超过2年起诉的,如果该知识产权仍在保护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责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2年计算。 三、知识产权包括哪些权利 知识产权权利都包括: (一)专利权人的权利:独占实施权、许可实施权、转让权、放弃权、标记权。 (二)商标权人的权利:使用权、禁止权、转让权、许可使用权。 (三)著作权的权利:人身权和财产权。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包括使用权、获得报酬权。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当然还有一些法律上认为属于知识产权的种类。所谓的知识产权,也就是经过别人注册的,经国家认可是属于个人的,小说,发明,或者是商标等,没有经过本人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人都不得作为商业用途使用。 结语 知识产权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之间存在着多个方面的差异,包括法律性质、保护利益、侵权方式、客体及权利内容以及维权主体的区别。知识产权是一种私权,维权主体通常是权利人本人,而反不正当竞争法则涉及国家力量的介入。尽管二者的差异正在逐步缩小,但目前仍然存在。知识产权的诉讼时效为2年,而其中的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权利人超过2年起诉的,法院将判决责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按照2年的计算方式进行赔偿。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等权利,这些权利赋予了权利人独占实施权、使用权等权益。因此,未经权利人同意,任何人都不得将其作为商业用途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修正):第二章 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六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修正):第二章 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十一条 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修正):第三章 对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调查 第十四条 监督检查部门调查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及其他有关单位、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资料或者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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