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住房公积金条例》的规定,职工在单位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义务的,但也有一定的自愿性。职工需要向单位提供相关材料,由单位代为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开户手续。 法律依据: 1.《住房公积金条例》第二条:“职工在单位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义务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开户手续,每月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 2.《住房公积金条例》第十二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工资总额的12%。” 3.《住房公积金条例》第十六条:“职工离职时,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总结:想要拥有住房公积金,职工需要主动向单位提供相关材料,并由单位代为办理开户手续。职工每月的缴存比例为工资总额的12%。离职时,职工也有权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