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 |
释义 | 一、对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 欠债人没钱还,债权人可以通过下列几招主张自己的权利: 1、要求债务人写出还款计划。 2、与债务人对账并签章确认。 3、要求债务人找担保人担保。 4、提起诉讼。 5、让债务人同意履行。 6、双方达成新的协议,对债务进行重新确认。” 7、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 8、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债务人失踪债务如何追讨? 1、失踪人的财产由债务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债务人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债务人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宣告失踪后将能确定对失踪人的财产代管关系,并能解决对失踪人所欠债务的清偿问题。 2、所以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借债权人钱的人失踪,然后要求从债务人的财产中清偿欠债权人的债务。至于欠条的诉讼时效这个问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首先,对于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 3、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的中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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