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危险化学品 经营许可证 办理流程(按照以下序号顺序办理): 1、注册好公司; 2、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员、两个从业人员的培训; 3、 生产安全事故 综合应急预案编制、专家评审、安监备案; 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材料递交申请; 5、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查申请单位注册地址; 6、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审批结束; 7、发放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法律客观: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条 经营许可证分为甲、乙两种。取得甲种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可经营销售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危险化学品;取得乙种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只能经营销售除剧毒化学品以外的危险化学品。甲种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发证机关)审批、颁发;乙种经营许可证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发证机关)审批、颁发。成品油的经营许可纳入甲种经营许可证管理。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经营许可证审批、发放工作的监督管理。省级发证机关和市级发证机关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营许可证的监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