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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不服可以 法律问题
释义
    法律分析:
    不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当事人,可以向党组织提起申诉。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四十二条第二款 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不服的,可以依照党章及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四十三条 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应当实事求是地查清事实。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如果本人对处分决定不服,可以提出申诉,有关党组织必须负责处理或者迅速转递,不得扣压。对于确属坚持错误意见和无理要求的人,要给以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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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0: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