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合同终止后怎样处理装修物 |
释义 | 租赁合同终止后对装修物的处理方式为:如果合同有约定的,装修问题可以按合同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的,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 一、当事人对于租赁房屋的装饰装修应当怎么处理 1、经过出租人同意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当事人双方可以先约定好装修后的财产归谁所有;如果出租人事后同意取得装修后的财产,承租人可以将装修后的财产折价转让给出租人。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对所出租的房屋进行装修,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就必须先征得出租人的同意。承租人要想装修房屋一定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否则还要赔偿房主损失。 二、承租人可装修房屋吗 承租人可在征得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装修,只要承租人在出租人同意的范围内进行装修的,承租人的行为不构成侵权,也不构成违约。 另外,承租人经过出租人同意装修的装饰装修物所有权归属如下: 1、装饰装修物和租赁房屋没有形成符合的部分(指可以与租赁房屋分离的部分),其所有权由承租人享有。 双方可以就该部分的所有权进行约定,不能达成协议的,承租人可以取回,如果取回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恢复原状。 2、装饰装修物和租赁房屋形成符合的部分(指与租赁房屋形成一个整体不能分离部分),所有权由出租人享有。 三、门店转让纠纷怎么解决 门店转租人不具有转租权而对外转租的、门店房东有权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或认定转租合同无效,门店受让人受到的损失可向门店转租人主张。门店租赁协议约定租赁期限超出法律规定,法律规定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部分期限无效。门店租赁合同期满后对装饰装修物的处理,首先根据门店租赁协议的约定进行处理。若协议未约定的,由当事人双方进行协商,若无法协商的,将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进行装饰装修或扩建发生的费用,有承租人承担,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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