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经营性税收又叫营业税,是对在国家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等。 税收制度的主体是税种,当今世界各国普遍实行由多个税种组成的税收体系。在这一体系中各种税既有各自的特点,又存在着多方面的共同点。因此,有可能从各个不同的角度对各种税进行分类研究。按某一种标志,把性质相同的或近似的税种归为一类,而与其他税种相区别,这就是税种分类。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志,税种的分类方法一般有以下几种: 1、按征税对象分类,有对流转额的征税、对所得额的征税、对资源的征税、对财产的征税、对行为的征税; 2、按税收管理和使用权限分类; 3、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分类; 4、按税负是否易于转嫁分类; 5、按计税标准分类。 除上述主要分类外,还有一些其他分类方法。例如按征收机关划分,税收可分为工商税系、关税税系和农业税系三大类。工商税收由各级国家税务机关和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管理;关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管理;农业税系原来由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征收管理,现正逐步移交给税务机关。又如,按缴纳形式分,税收可分为力役税、实物税和货币税。按税收的用途分,税收可分为一般税和目的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