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转业到企业的军转干部仍属国家干部,军队转业干部分配到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均属国家干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 第三条 军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组成部分。 军官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在社会生活中享有与其职责相应的地位和荣誉。 国家依法保障军官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九条 军官退出现役后,采取转业由政府安排工作和职务,或者由政府协助就业、发给退役金的方式安置;有的也可以采取复员或者退休的方式安置。 担任师级以上职务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军官,退出现役后作退休安置,有的也可以作转业安置或者其他安置。 担任团级以下职务和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军官,退出现役后作转业安置或者其他安置。 对退出现役由政府安排工作和职务以及由政府协助就业、发给退役金的军官,政府应当根据需要进行职业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