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什么规定 |
释义 |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符合上述规定,否则即为非法转让。区别土地使用权出让与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区别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公民或法人;出让是指将所有权的部分权能(占有、使用、收益)与所有权相分离而作为独立的财产权;土地使用权转让则是土地使用权在公民或法人之间的转移。转让有出售、交换、赠与、继承等方式。公证土地使用权转让,一般经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证明,基本规则如下。1.土地使用权转让公证的管辖。它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公证的管辖相同。2.申办土地使用权转让公证应提交的材料。申办土地使用权转让公证,除提交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公证相同的材料外,还有以下几种: (1)关于转让人已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证明文件; (2)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正本; (3)土地使用权证件及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正本。3.对申办土地使用权转让公证的审查。公证处应着重审查以下内容。 (1)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属实、有效。 (2)当事人的办证目的。 (3)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合同内容应包括:当事人双方的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转让人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依据与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依据与方式;被转让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和其他地上物、附着物;地上物及其他附着物是否转让的规定;转让期限;转让金数额及支付的币种、方式、时间;违约责任;其他事项。土地使用权可以出让,依法可以规定出让金是多少,关于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问题,非常容易涉及到土地出让的问题,很多人认为二者就是同一个内容,但是一般的土地都是不可以出让的,需要国家规定才行,土地使用权就可以当事人自己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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