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知道是刑事案件还是行政案件,按法律要求,先以行政案件作为例子吧。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九条要求: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其单位、学校、住所、其居住地居(村)民委员会或者其提出的地点进行。必要时,也可以书面、电话或者当场通知其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在现场询问的,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出示人民警察证。 询问前,应当了解被询问人的身份以及其与被侵害人、其他证人、违法嫌疑人之间的关系。所以,公安机关是可以要求证人去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当然,配合不配合是你的选择。另外: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时候,没有被法律授予传唤证人的权利。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九条 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其单位、学校、住所、其居住地居(村)民委员会或者其提出的地点进行。必要时,也可以书面、电话或者当场通知其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在现场询问的,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出示人民警察证。 询问前,应当了解被询问人的身份以及其与被侵害人、其他证人、违法嫌疑人之间的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