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实体店交了定金不想买了能退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在实体店交了定金不想买了能退吗 如果你支付的是“定金”而不是“订金”,你现在不想要了,是不能退还的。 “定金”指为保证合同的履行,消费者预先向商家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依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相关规定,商家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消费者违约时,“定金”不返还。“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20%。 目前开发商在与购房者签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一般是通过认购、订购、预定等方式向购房者收受定金。如果购房者不与开发商签合同或双方对合同的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大多数开发商收取的定金是不退的。这种定金的约定,对购房者极为不利,更有购房者往往在定金不退的压力下,违心地接受开发商的不平等条款,自己的真实想法也不能体现在合同中,有失合同公平、公正的原则。 好多购房人天然的认为,购房定金与其它商品交易一样,就像平常买东西一样,交了定金就是这个东西给我留着,我准备要了。但如果东西我不要了,定金就算我给你的赔偿,以此类推到房子上,认为一旦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无论什么原因房子最终没有买成,定金就一定不能返还了,有些人甚至自动放弃了取回定金,这其实是一种误解。对于购房者的这些想法及疑问,律师可以明确地告诉购房者,定金是可以退的。但在什么条件下定金可以退,什么条件下定金不能退?这就要了解定金的法律规定。 二、定金与其他担保的区别 1、目的不同保证、抵押、质押、留置担保的目的,都只在于确保债权人一方的利益,对债务人不提供任何保障。而定金担保对合同双方当事人均提供履行保障。 2、法律效果的区别 2.2.1保证产生的权利为债权,不具有优先受偿性; 2.2.2定金产生的权利也是债权,同样不具有优先受偿性; 2.2.3抵押、留置、质押取得的是担保物权,对担保物及其变现所得的价款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3、性质不同 定金定金罚则具有惩罚性,其他几种担保都不具有惩罚性。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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