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装修、附属物补偿,房屋室内装修、房屋附属物等是由租户进行装修的,那么房屋装修补偿可以跟房主协商,将由租户建设的评估对象补偿价值,补偿给租户。 2、搬迁补偿,在房主签征收协议之前租户尚未搬离房屋,那么租户可以与房主协商,搬运费补偿给租户。 3、经营性房屋,租户可以与房主协商,对经营性房屋营业损失补偿部分归租户所有,按照租赁协议,确定剩余租赁期,对剩余租赁期的营业损失索要求补偿。 一、房屋拆迁补偿是怎么算的 房屋拆迁补偿的计算方式如下:1、房屋价值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2、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3、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进行补偿,补偿标准不统一,一般是由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4、补助和奖励:依据当地政府出具的标准确定;5、房屋装修补偿及家电设备移机补偿: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二、租房押金该什么时候退还 租房押金该在租赁关系终止当天退还。退还租房押金的标准: 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房东应在租赁关系消除、租户清空、清理并支付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租赁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给租户。租赁提前解除,没有约定押金作为违约金,房东也应退还押金; 2、租赁期间财产损失,扣除财务损失后返还。租赁期间,出租人房屋和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从押金中扣除。未造成损失的,应当在合同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退还; 3、押金退还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起诉。租金不退还的问题可以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