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专利法》不保护以下对象: 1.科学发现。例如科学活动中对未知事物或规律的揭示,主要包括事实的发现和理论的提出。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主要是指导人们思维、推理、分析和判断的规则和方法。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4.动物和植物品种,但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申请专利保护。 5.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6.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7.其他法律规定不由《专利法》保护的对象。《专利法》第二十五条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