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点的外卖食品过期两个月怎么理赔 |
释义 | 商品过期赔偿规定:经营者应赔偿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的三倍,不足五百元则为五百元。经营者还要承担行政处罚,如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了相应惩罚措施,对提供不合格商品、欺诈行为的经营者进行处罚。如果经营者明知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导致死亡或健康严重损害,受害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并可要求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法律分析 商品过期赔偿规定为经营者赔偿的金额是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经营者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还应承担行政处罚的,例如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的,应依法承担。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结语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和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存在欺诈行为或商品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情况下,应按照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金额,最高为购买价款或服务费用的三倍。如果增加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则应为五百元。除了承担民事责任外,经营者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如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等。对于明知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却仍提供导致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死亡或严重健康损害的情况,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惩罚性赔偿,金额不超过受损失的二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 第三节 标签、说明书和广告 第七十一条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容易辨识。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 第三节 标签、说明书和广告 第七十条 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和包装。标签、说明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六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的事项,以及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使用方法,并在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 第三节 标签、说明书和广告 第六十八条 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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