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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包工头在工地受伤谁负责
释义
    在承包的土地上,如果是劳务关系的话,则是工伤,如果不是,则是雇佣关系。如果是雇佣关系的话,因工作而受伤要追偿的话,可以找包工头或者其雇主;如果因为第三方而受伤的话,则向第三方追偿。
    一、小包工头坏了工人得负责吗?
    1、你作为小包头工,在法律上称之为雇主,工人是雇员,你们之间存在雇佣关系;2、你与大包工头有合同,这对你主张权利,反而是不利的。大包工头却可以凭这个协议主张免除自己的责任,理由:雇员只是与你这个小包工头存在雇佣关系,与他没有关系。3、受伤的员工起诉到法院,同时证明你这个小包工头不具备承包资质或不具备安全生产的条件,大包工头明知这种情况,还把工程交给你来做,那就要承担连带责任了。4、风险:如果证明你没有资质或没有安全生产条件后,大包工头可以根据这个与你解除合同,同时主张扣除你的相应工程款。
    二、工地受伤应该找谁赔偿
    工地受伤应该找谁赔偿具体如下:1、申请工伤认定,按照工伤保险相关规定主张赔偿。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法律规定,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2、按照雇佣关系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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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2 22:0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