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规定 |
释义 | 鉴于电力生产的特点,用户用电功率因数的高低,对发、供、用电设备的充分利用,节约电能和改善电压质量有着重要的影响。为了提高用户的功率因数并保持其均衡,以提高供用电双方和社会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功率因数的标准值及其适用范围 1、功率因数标准0。90,适用于160千伏安以上的高压供电工业用户(包括社队工业用户)、装有带负荷调整电压装置的高压供电电力用户和3200千伏安及以上的高压供电电力排灌站。 2、功率因数标准0。85,适用于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其他工业用户(包括社队工业用户)、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非工业用户和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电力排灌站。 3、功率因数标准0。80,适用于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农业用户和趸售用户,但大工业用户未划由电业直接管理的趸售用户,功率因数标准应为0。85。 根据计算的功率因数,高于或低于规定标准时,在按照规定的电价计算出其当月电费后,再按照“功率因数调整表”(表一、二、三)所规定的百分数增减电费,如用户的功率因数在“功率因数调整电费表”所列两数之间,则以四舍五入计算。 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三十三条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户计收电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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