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批准拨用自建房是专指农村村民住宅用地,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取得的方式是:本人申请,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人同意,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拨用。其使用期限和宅基地上住房使用期限一致。如果重建房屋,必须重新申请。如果迁建房屋,在新的宅基地批准后,原来宅基地应交回集体。 农村自建房所需条件为: 1、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 2、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 3、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 4、农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5、严禁非农户和其他人员在本村购买宅基地等等。 综上所述,划拔的是国有土地使用权,拔用宅基地是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批准一般是批准个人宅基地住宅申请。中国的土地都归国家所有,农村集体土地和城镇集体土地的主要区别就是,农村的土地实行特殊管理方式,这些土地可以流转承包,而不可以没买卖,而城镇的集体土地可以转让买卖土地使用权。 【法律依据】: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审批程序办理: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