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代位继承?如何进行代位继承? |
释义 | 代位继承规定了被继承人的子孙可以代替继承,不受辈分限制。代位继承人通常只能继承父母的遗产份额,但如果无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或对被继承人有主要赡养义务,可多分遗产。已失去继承权的继承人的后代不能代位继承,但如果缺乏劳动能力或无生活来源,或对被继承人有较多赡养义务,可适当分遗产。 法律分析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限制;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如果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但继承人已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如该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又没有生活来源,或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多的,可适当分给遗产。 拓展延伸 代位继承:权益的顺利继承和传承 代位继承是指在继承人无法或不愿意接受遗产继承时,由其指定的代位继承人代替其行使继承权益的一种方式。在代位继承中,代位继承人将代替原继承人享有遗产的权益,包括财产、债权、权益等。这种继承方式通常发生在原继承人先于遗产人去世、放弃继承权或被剥夺继承权的情况下。代位继承的进行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和规定,包括通过遗嘱明确指定代位继承人、依法办理继承手续等。通过代位继承,可以确保权益的顺利继承和传承,保障遗产的合法利益,并满足继承人的合理需求。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代位继承人可以代替原继承人享有遗产的权益,包括财产、债权、权益等。代位继承的范围包括被继承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等,且不受辈数限制。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父母的遗产份额,但在特殊情况下,如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或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可适当多分遗产。代位继承需要遵循法律程序和规定,通过明确指定代位继承人和办理继承手续来保障权益的顺利传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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