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法院判的罚款有期限吗 1、法院判的罚款有期限。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当事人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二、法院扣车怎么取回 1、如果是因财产保全而被法院扣押的,则可以向法院提供相应的担保或与保全申请人协商,由申请人向法院申请解除扣押,从而由法院解除保全措施,即可将车取回; 2、如果是在法院执行中被法院扣押的,则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的义务后,法院就可以将车辆归还或主动与执行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由申请人向法院申请解除强制措施,也可以将车辆取回。 |